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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深化改革出租汽车行业3个政策文件解读问答

2016-12-22   来源:北京交委  打印 字号:T|T
  七、本市如何优化出行结构,提高出行服务水平?
  首先,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地面公交、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到2020年,力争绿色出行比例从目前的70%提高到75%。着力构建多样化服务的超大型城市客运交通格局,在城市交通高峰期、拥堵路段,鼓励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合乘出行,提升城市交通整体运行效率,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力争到2020年,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由现在的554公里增加到900公里以上,中心城轨道交通站点750米覆盖率达到90%,形成地铁站点15分钟半径圈。打造地面公交快速通勤系统,力争实现1000公里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提升地面公交运行速度,推广各种定制公交线路,通勤出行将更加方便、快捷。打造3200公里自行车道路系统,继续新增5万辆公租自行车,总规模达到10万辆以上,鼓励和规范共享自行车发展模式,更好的解决公众短距离绿色出行及公共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接驳问题,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创造良好的条件。
  另一方面,按照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的定位,要通过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并与城市客运交通融合,满足乘客个性化、差异化的出行服务。综合运用政策、技术、市场等多种方式,鼓励巡游车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电召服务,以提高运营效率、方便市民出行;对网约车和巡游车同样规范管理,明确具体规定和监管措施,为乘客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八、政策文件在保护乘客利益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网约车是为公众提供出行服务的一种方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是交通运输服务的底线要求,也是此次政策制定过程中重点考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从以下方面作出要求:一是事前实行准入审核。为保障乘客利益和安全,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资质做出了必要的规定,保证了网约车安全服务基本条件和能力。二是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承担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驾驶员队伍稳定责任,购买履行承运人责任的相关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三是合理确定网约车计程计价方式,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四是相关部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承运人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过程安全和服务管理,动态数据实时接入监管平台,加强政府部门对企业经营行为和日常营运全过程的监管。同时通过网约车平台及服务终端,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乘客安全。五是建立经营期限制和服务质量信用考核制度。对于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退出。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加强行业自律。出租汽车协会发挥作用,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七是严厉打击非法运营、克隆车和价格违法行为。建立打击非法运营长效机制,及时处理乘客投诉,曝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九、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车辆从业申请及流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本市办理相关网约车资格实行“一口受理、全程代办”。从2016年12月21日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通委运政业务窗口受理网约车平台和车辆申请,在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和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9个网点)受理网约车驾驶员申请。市交通、公安、工商、人民银行营业部、网信、通信等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联合审核工作。
  平台:《细则》第十条规定了平台的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委运政业务窗口向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提出后,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审核合格的,在市政务中心交通委运政业务窗口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驾驶员:《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了驾驶员资质办理流程。驾驶员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并经本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申请人本人通过网络登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向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提出资质申请。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核后,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出具《审核结果告知书》,申请人可自行查询、下载、打印。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按照《审核结果告知书》上的要求,持相关材料经预约到指定的考试机构办理约考、考试相关事宜。考试后4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运输局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期限为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
  车辆:《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了个人车辆办理流程。申请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与取得资质的网约车平台签订驾驶员、车辆入网营运意向书。由协议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委运政业务窗口向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登记变更申请表》;登记在本人名下车辆的登记证、行驶证、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复印件;与网约车平台签订的入网营运意向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申请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自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制发《车辆登记变更证明》。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加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申请人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向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组织车辆检测,审核合格的,制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网约车平台公司为驾驶员办理上岗注册后方可营运。
  考虑到《实施意见》发布后,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按照规定办理许可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给予5个月过渡期。在此期间,平台要加强自我规范,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应予退出。
  十、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哪些规定?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私人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是城市交通领域体现分享经济的出行方式,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压力,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明显的区别。
  本市《合乘意见》明确了私人小客车应当遵循“公益合乘优先、民间互助自愿、维护合法权益、合乘信息真实、分摊成本合理、严禁非法运营”的原则开展合乘。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合乘出行,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接入的车辆须为本市号牌,注册驾驶员的合乘频次每车每天不得超过两次。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顺风车名义提供网约车服务,也不得以顺风车名义进行其他非法营运活动。
  私人小客车合乘是目前最符合共享经济的一种共享出行方式,同时对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都有积极作用。本市鼓励广大市民依法合规积极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关于限制合乘频次的规定,重点是对网络平台提供合乘服务派单时的限制,这也是结合了北京市民平均每人每天上下班通勤两次的实际情况,同时避免借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情况。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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