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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认真做好2013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2013-02-24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二、全力保障安全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部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出台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和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结合当地春运工作实际,认真落实部相关文件,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保障春运安全有序运行。

  (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包车客运管理。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改革包车客运管理方式,抓紧建设“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包车客运安全和经营行为的监管。

  (二)加强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全面提高安全监控的能力和水平;客运码头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工作措施,严禁危险品上船。一是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督促客运站经营者根据客运站发车班次规模和客流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完善出站检查内容和程序,并加强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出站检查工作有序高效。二是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完善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制度,按要求配备例检人员和例检设备,规范安全例检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客车安全检查工作质量,防止“带病”客车上路。三是严格执行危险品查堵制度。督促客运站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和检查人员,规范检查流程,严格危险品查堵登记制度,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船)。

  (三)认真组织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统一部署,加强对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方案研究和制定工作,纳入试点的13个省份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择优选择接驳运输试点企业和线路,严格规范接驳运输工作流程,督促相关企业合理设置接驳点,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的发放和管理,并加强对接驳运输企业、线路、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运输安全。

  (四)进一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要全面推广《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的播放使用,确保在2013年春运前在所有卧铺客车、省际班线客车和省际旅游客车都按规定向乘客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要进一步规范驾驶员安全告知内容,督促运输企业以《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片》内容为范本,培训并要求驾驶员在乘客上车后发车前实施标准规范的安全告知和安全驾驶承诺。

  (五)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生产动态监控。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的配置与更新,并保证设备性能良好、正常使用。要督促客运企业配备专门人员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对客车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并将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向驾驶员通报。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存在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应加强教育,必要时取消其参与春运运营资格。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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