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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7-04-05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交运发〔201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下统称三部局)决定继续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薄弱环节,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增强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4月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发展、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努力实现营运驾驶员综合素质明显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大幅提升,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较大等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显著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向好。
  三、活动组织
  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继续由三部局联合部署。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好“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认真学习落实《意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加强学习领会,全力推动落实到位。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将《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中,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同时,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持续织密织紧安全生产责任网,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标准,形成工作规范,加强责任考核,确保责任到人。
  3.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关键设施设备、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建立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体系;要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整改的企业,实行停运停业整顿、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4.加强科技兴安,加大科研投入和成果转化。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鼓励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成果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手段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要加强安全政策研究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驾驶员安全素质。
  5.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质量。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的要求,研究出台教练员从业资格取消后加强教练员管理的办法;加强理论培训指导,强化培训学时监督,督促驾校按纲施训,落实培训学时要求;建立省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落实监管责任,对条件成熟的地方,由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驾驶培训系统和公安考试系统对接试点,实现培训和考试信息共享。
  6.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的通知》(交办运〔2017〕1号)要求,积极协调教育、人社部门,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政策、组织和资金保障体系,指导有关职业院校科学合理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严把招生院校资质关和生源质量关,严格规范考试程序,确保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7.加强客运驾驶员应急处置培训。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以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为典型案例,对所有客运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应对车辆前方突然出现故障、车辆爆胎等突发问题的驾驶技能,以及应对处置客车起火、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演练培训,每位客运驾驶员应当接受不少于1次的应急驾驶和应急处置培训,培养驾驶员牢固树立乘客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驾驶员能够科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及时发现险情,及时疏散乘客逃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8.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各地公安部门要与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抄告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大型客车、重型货车驾驶员信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公安部门抄告的信息,及时进行比对,对已经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以及通过其他部门发现的驾驶员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要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定期向社会公布。
  9.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协作,认真抓好“五个一”工作落实,即“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或基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每位学员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宣传片,特别是《让生命无憾》系列宣传教育片,参与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体验,每位新驾驶员参加一次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要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和体验教育内容,强化农村、山区道路驾驶及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等内容的学习教育,突出实操性和针对性,努力将文明出行理念内植于心;要完善相关制度,鼓励工作创新,加强督导检查,做好经验推广,切实提升驾校学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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