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级别划分
根据车站设施和设备配置情况、地理位置和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以下简称日发量)等因素。车站等级划分为五个级别以及简易车站和招呼站。
6.1 一级车站
设施和设备符合表1和表2中一级车站必备各项,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日发量在10000人次以上的车站
b)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辖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如无10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选取日发量在5000人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车站;
c) 位于国家级旅游区或一类边境口岸,日发量在3000人次以上的车站。
6.2 二级车站
设施和设备符合表1和表2中二级车站必备各项,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日发量在5000人次以上,不足10000人次的车站;
b) 县以上或相当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如无5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选取日发量在3000人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车站;
c) 位于省级旅游区或二类边境口岸,日发量在2000人次以上的车站。
6.3 三级车站
设施和设备符合表1和表2中三级车站必备各项,日发量在2000人次以上,不足5000人次的车站。
6.4 四级车站
设施和设备符合表1和表2中四级车站必备各项,日发量在300人次以上,不足2000人次的车站。
6.5 五级车站
设施和设备符合表1和表2中五级车站必备各项,日发送量在300人次以下的车站。
6.6 简易车站
达不到五级车站要求或以停车场为信托,具有集散旅客、停发客运班车功能的车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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