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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新任务

2017-02-24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2016 年,部下发了《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根据规划要求,部近期还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在地市级以上城市分主题、分类别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以《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为统领,以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为重要抓手,以提升城市交通治理能力为工作重心,加快实现城市交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升城市交通协同化发展能力
  深化公交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大交通、大服务"理念,在积极推进"一城一交"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推动建立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的城市公交管理体制。加强协调统筹力度,完善跨部门综合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城市群、都市圈等跨区域的一体化协调机制。
  深化公交企业改革。按照" 规模经营、适度竞争"原则,适度整合城市公交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城市公交服务效率和能力。
  深化城市公交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的制度,综合考虑社会可承受能力、公共财政能力、城市公交运营成本、企业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建立完善城市公交成本票价制度和票价动态调节机制。加快落实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出台城市公交土地综合利用政策,节约集约利用城市公交用地,加强综合开发利用。
  完善城市公交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加强城市公交管理队伍和规划设计专业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加强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拓宽培养途径,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等建立城市公交驾驶员、城市轨道交通从业人员订单式培养机制,适应城市公交发展的需要。
提升城市交通法制化治理能力
  健全城市交通法规规章体系。一方面,积极推动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加快制定发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部门规章,为城市公交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安全和政策扶持等提供法制保障。另一方面,加强对地方城市公交立法工作的指导,鼓励各地在立法权限内积极制定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城市公交法规和规章。逐步形成以行政法规为龙头、以部门规章为基础、以地方立法为支撑的法规体系。
  健全城市交通标准规范体系。主动适应行业发展需要,重点围绕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等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城市客运行业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对市场主体的规范和调节作用,为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提升城市交通多元化服务能力
  要紧紧围绕"扩大有效供给、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的总路径,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供给的针对性、精准性和灵活性,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和多层次的出行需求,提升城市公交吸引力和竞争力,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
  不断扩大公交服务广度和深度,提升出行便利性。科学规划、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多种方式网络的融合衔接,扩大线网覆盖范围。提升公共交通网络通达深度,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逐步将城市公交线路向城市郊区或全城延伸,提升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加快构建城市公交快速通勤系统,提升出行快捷性。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BRT)建设。推进都市圈、主要城市群构建以城际轨道交通为主骨架的快速通勤系统。推动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到2020年,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城市基本建成公交专用道网络。
  优化运力配置和换乘环境,提升出行舒适性。加大城市公交运力投放,加强运营调度管理,合理提高发车频率。着力提高公交车辆装备的现代化程度,积极推广应用无障碍化设施。加强城市公交与城市对外运输方式在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衔接,优化换乘条件,提升城市公交集疏运效能和换乘便利性。
  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现行业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人民政府出租汽车管理主体作用,加强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的督促指导,落实国家和部统一要求,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规范网约车发展和推进巡游车转型升级的衔接措施和方案,确保政策尽早落地。
  加快完善多元化交通服务网络,满足公众出行的多样性需求。丰富和优化城市公交服务形式,鼓励开行大站快车、区间车等多种运营组织形式,积极发展商务班车、定制公交、社区公交、旅游专线等多种服务。
  打造慢行交通系统,积极引导绿色出行。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规划和建设,合理调控个体机动车出行需求。依托"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加强文明、绿色出行宣传引导,营造绿色出行的良好氛围。
提高城市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由于发展速度快、历史经验少、运行环境复杂、安全风险高,城市轨道交通面临的安全运营压力巨大。近几年,北京、上海、重庆、深圳等城市发生个别轨道交通事故,虽没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反映出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另外,要密切关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切实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安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保障公交发展等民生支出。要切实解决公交司机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超负荷工作等实际问题,提高从业人员待遇。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防止恐怖袭击、极端事件等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生。
  密切关注新能源车辆安全问题。重点对2014年前投入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辆进行排查,督促有关生产厂家按规定及时加装对电控系统的远程实时监控等安全设施设备。要高度重视新能源公交车在雨天、积水区域的运营状况,确保运营安全。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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