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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修订道路运输条例 一站式服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

2014-05-28   来源:中国交通报  打印 字号:T|T

 

 

  从日前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简称《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对城市客运管理制度、道路运输安全规范、国际道路运输、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城市物流配送发展、鼓励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信息服务和诚信系统建立、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民生等八个方面进行修订。
  《修订草案》要求,进入自治区境内的境外国际道路运输车辆,须符合我国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的规定。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和经营者,须持有有效的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相关单证。
  《修订草案》还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口岸联检厅依法对出入境的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口岸通行便利化。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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