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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顺风:资本野蛮但人不能野蛮

2018-11-23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当前舆论普遍关注的网约车矛盾,实际上不是这种运输组织方式自身矛盾,也不是它与其他运输组织方式的矛盾,而是当前资本运作与经济社会秩序的矛盾。这是一种利益的矛盾。

  今年5月的滴滴司机杀害空姐案件已经骇人听闻,不曾想三个月后,浙江温州乐清的花季少女又命丧滴滴顺风车。在媒体舆论面前一贯长袖善舞的平台企业屡次发声道歉,而当年那些畅谈自由市场,想“让子弹飞一会儿”的专家们也纷纷被滴血的事实“中枪”。人们从最早的期许转化为对平台企业频繁漠视乘客权益的愤怒。

  几起命案过程中,以滴滴出行为代表的平台公司对于乘客安全性的保障暴露出太多难以置信的漏洞,安全管理全程处于失控状态,且个个致命。可以说,任何一家致力于长久持续提供出行服务的传统道路客运企业都会在心底铭记“安全”,这是行业规则的底线,也是社会认同的底线。而始终“以规模和增长作为公司发展的衡量尺度”的平台公司,总是以为资本的大炮会轰开一切路障,漠视乘客安全与社会秩序,游离在法律法规之外无节制疯狂扩张,明显缺乏对规则的敬畏、对安全责任的敬畏。道路运输行业不需要如此漠视规则底线的资本野蛮人,无论有多么庞大的用户,多么强大的资本。

  ◇这是错判的代价,不是进步的代价

  有人说,网约车的矛盾就是新业态与旧业态之间的矛盾。认为网约车的出现,与巡游出租车共存共生,就是新事物出现并逐步打败旧事物的必然过程。网约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都是伴随进步必然产生的,是不可避免的。甚至将某些平台企业的所作所为也算入这个所谓的“进步的代价”之中。

  这是无稽之谈,网约车并不是完全的新业态,只是脱胎于“电召车”并利用互联网平台撮合出行的服务创新,是运输组织方式的网络化升级,同时,这种升级也必将会在传统运输组织中普及。仅就傍上了移动互联网就成为新业态,实难让人信服。即便是所谓新业态取代旧业态,在本质上依然是提供乘客的位移服务,核心的动力仍然是满足乘客对安全、便捷、舒适的消费升级需求,是为了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选择,二者没有根本的矛盾,也不存在所谓的“革命与牺牲”。

  “进步的代价”不是来自于旧业态的责难、政府的监管,而恰恰是脱离政府监管、平台管理失控所带来的血淋淋的伤害。当传统运输企业都在诚惶诚恐地敬畏“安全”时,平台企业始终在大谈资本和市值、用户和流量。试问,平台企业进入市场是真的提供出行服务的吗?这是你们的目的,还是手段?

  两年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已经明确规定了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各项基本条件,包括驾驶员、车辆、平台、信息管理等都有明确的准入标准规定。设定了门槛,就意味着网约车有了边界和规范;限定了条件,给动辄以用户规模为估值标准的平台企业带来大幅“缩水”的危险。时至今日,平台公司的多种产品不是打擦边球,就是违法营运,由此开出密集的罚单,依然不能让其警醒。这是当初错判的代价,而不是进步的代价。

  为了导入流量、提升估值,打着“共享经济”光环的顺风车成为平台企业的救命草和吸金石。可能在平台企业眼里,哪有什么网约车、顺风车之分,政府定的规则是政府的事,市场有需求我就干。法规在有限条件下鼓励发展的顺风车,车辆性质没有定死,平台公司利用这一点,大肆运营挂名顺风车的专职网约车服务,占尽市场便宜。数量庞大的私家车进入平台从事顺风车业务。可能平台企业是有自己的小算盘的,即便再来几个3倍赔偿,也要远远低于提高门槛加强管理的成本,人身安全最后成了一笔经济账,这又如何算进“进步的代价”之中?

  ◇网约车发展不仅要有耐心,更要有担当

  当前舆论普遍关注的网约车矛盾,实际上不是这种运输组织方式自身矛盾,也不是它与其他运输组织方式的矛盾,而是当前资本运作与经济社会秩序的矛盾。这是一种利益的矛盾。当资本把战火烧到出行服务领域中时,出现这种矛盾当然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资本本就有逐利的属性,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平公正地赚取利润,在合法的前提下展开竞争,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也有益于运输服务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反之,利用各种非法手段逐利,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不让其立足。然而,简单的道理面对的却是无比复杂的现实。

  出租汽车管理属于地方事权。虽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已经出台两年,形成了完整的顶层设计,但是在贯彻落地时却各有各的“难处”。从顶层设计指导意见,到地方制定实施细则,直至落地执行实施,这中间的时间差和制度上的过渡期,被逐利的平台企业钻了空子,留下无穷后患。

  “合规化”成为平台企业与地方城市的博弈。一些平台公司利用地方细则出台的时间差,一方面持续扩大经营,抢占市场份额,吸纳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与驾驶员进入平台;另一方面在各个地方普遍开展政府公关,试图跳过准入门槛,由自己单方面审核,完全绕过关于车辆登记使用性质和许可证件的规定,让私家车和非职业驾驶员自由进入市场。这种原则性问题很难动摇,那就再生一计,试图通过公关推迟一些地方的细则颁布实施的时间,或者加长一些地方规定的政策缓冲期,大张旗鼓地争取时间。

  早合规、晚合规,迟早要合规。为何这些企业会不顾一切争取时间,原因就两个字——体量。平台公司在其诞生发展过程中,一直在为上市做准备,上市之前一切活动都服务于估值。而最能直观地带来估值的,就是体量。而无论是车辆、用户,还是订单,都是增加体量的工具,只顾看投资人的脸色,没有把安全、责任、规范放在心上。为了在上市时达到更高的估值,它需要在节点前的有限时间里尽可能地提高自己的体量规模,不惜一切代价,逃避、抵抗甚至对抗政府部门执法监管,打破规则、搭上人命。可以说,令全社会哗然的顺风车命案,其背后的根源是,资本无限度扩大体量与担当责任所付出成本,这个矛盾本可以通过规则和时间来调和,然而无论是一家独大的平台企业,还是走一步看三步的部分城市,都缺乏耐心和担当。

  ◇非法网约车损害的是平台企业自身

  最近几年,大家已经习惯手机APP叫车出行,对于出行群众而言,深化行业改革也好,新旧业态转化也罢,都不是他们直接关心的,出门有车坐,能实现便捷、舒适、差异化出行才是他们真正的需求。而在整个出行服务环节中,安全是最容易被出行群众忽视的,往往被认为是“必然”安全。一个固化的认知逻辑是:私家车开网约车是必然安全的,既然是安全的,为什么要设定门槛,为什么要打击网约车?实际上这些质疑从逻辑起点上就是错误的。

  殊不知,无论是公交、地铁、大巴,还是出租车,数十年来,安全始终是底线和红线,我们有制度的牢笼,有铁腕的治理,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企业多年来付出多少努力和代价,才赢得了安全出行环境。而放在当下的网约车治理,就莫名其妙地走样了。吃瓜群众可以犯这种“必然”安全的认知错误,但作为专业从事出行服务的平台企业,怎能掩耳盗铃、混淆视听、瞒天过海?

  连续发生的命案让越来越多的人质疑网约车的安全性,甚至有人认为网约车数量庞大、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导致了安全问题。问题确实存在,但真正导致问题发生的原因,不是网约车过多,而是非法网约车过多。目前,平台公司、驾驶员、车辆三项许可都发放的仅有99个城市,很多城市的合规的车、人还不到总量的十分之一。有些城市形成了“玻璃顶”,无论平台企业如何申请,答案都是“暂缓批准”,合规合法网约车发展不起来;有的制度成了“稻草人”,一张证也没有发,但完全不影响大量网约车实际运营。非法营运大行其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过去几年网约车快速发展,平台企业已吸纳了数量庞大的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面对这些现象,平台企业既不申请经营许可,也不主动清退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个别平台企业仗着其体量巨大、背景深厚、经验丰富,甚至鼓动受罚驾驶员大规模申请行政复议,不断向管理部门施压,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个别平台企业的野蛮生长,部分政府部门的麻木搁置,也包括出行群众的信息不对称,这些都让合法网约车的发展之路步履艰难。出行群众提到网约车,往往首先想到的是一连串的问题:司机是不是个“坏人”,车辆是不是和APP标注的一样,行程是否和我的预期一致,收费是不是正常的价格……然而,这些问题本不应该是问题,它们本应该在许可环节就已经被排除在外,在运营过程中有相应的制度去规范。之所以会影响出行群众的认知,直接原因正是因为庞大的非法网约车群体的存在,以及大量的事故纠纷不断暴露,形成了固有印象。

  长此以往,损害的不仅仅是人们对网约车的认同感,更会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动摇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也会从根本上损害出行群众的利益。真到那时,还谈什么估值和上市,人们会质疑平台企业有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个结果谁都不想看到。出行市场从来不是一个暴利的市场,也不应该是充斥暴力的市场。

  两年前,我国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网约车管理的规范文件,为全球新业态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两年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进入系统发力、重点突破、集中攻坚的关键阶段。这是对行业治理能力和监管模式的考验,也是对平台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考验。我们始终坚定地认为,只要以确保安全稳定为前提,守住合法合规底线,政府部门有担当精神、平台企业有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网约车规范化进程,共同破解行业改革发展难题,网约车的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健康,出行群众也一定会有更多的获得感。因为这个市场足够大,容得下也欢迎那些合规的独角兽。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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