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服务安全监管不断加强
安全监管合力初步形成。联合公安部、安监总局连续3年开展了“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初步形成了联合部署、联合监管、联合检查的整体合力。完善了安全生产季度分析电视电话会议制度、重点省份道路运输安全通报约谈制度和重特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度。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车辆本质安全不断提升。颁布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发布了2批350个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印发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推动了主动安全技术在营运车辆的应用。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现了对全国70万辆“两客一危”车辆和400余万辆重型载货汽车的动态监控。
轨道交通安全顶层设计更加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明晰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顶层设计和管理举措。连续3年会同公安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检查,定期组织有关城市开展交叉互查,督促整改落实。
◇运输服务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运输服务十大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道路运政系统已实现31个省份联网运行;联网联控系统“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98.9%、上线率94.9%、轨迹完整率88.4%;12328电话系统业务限时办结率90%左右,回访满意率95%以上;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与全国23家平台公司实现数据对接;道路运输信用系统、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系统加快建设。
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等10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印发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等15个国家和行业标准。
“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运输服务领域先后下放1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在“放管服”改革中,各地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推出了许多受市场主体和群众欢迎的举措。
多方共治善治格局初步形成。在出租汽车改革、无车承运人发展等重大决策中,及时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决策风险评估和实施效果评估,取消了评估不合格的54家无车承运企业试点资格;在车辆运输车治理过程中,探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多方共治、协同治理的威慑力。
2018年要围绕推进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在“九个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推进。
◇持续发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加快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加强部省联动。部党组确定的38项运输服务重点工作,涉及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降成本、补短板、强服务、保安全等多个方面,这些工作要落实到位,必须部省联动、协同发力才能有实实在在的效果。
明确主攻方向。对20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聚焦物流业降本增效、新旧动能转换、公交优先发展、综合运输服务、事中事后监管5个方面,加快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对6项更贴近民生实事,要瞄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运输服务问题发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强化督导落实。各地要把细化落实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对38项重点工作、20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6项更贴近民生实事,都要制定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