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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示范城市 提升综合交通服务

2018-02-26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目前,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公交都市创建暨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上指出,“十三五”期,各地要站位大部门、立足大交通、着眼大服务,按照边示范、边总结、边推广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部省统筹、城市创建的作用,持续加大支持指导力度,推动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更好成效。

  为深入贯彻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015年,交通运输部在上海、杭州、武汉等16个城市(城市群)开展了第一批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的目的是提高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之间的衔接转换效率,优化城市客货运输组织模式,提升城市综合运输服务水平。

  ◇理清思路  深刻把握示范创建的内涵与重点

  进一步突出“综合”,抓好衔接。在体制机制上,要进一步强调部门之间的统筹管理和高效协同;在运输方式上,要进一步强调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快速换装;在区域空间上,要进一步强调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之间的顺畅衔接和高效转换;在信息互通上,要进一步强调不同运输方式之间信息互通与共享共用。

  进一步突出“服务”,提升质量。要更加突出便捷、舒适、高效、经济的发展导向,突出抓好综合运输枢纽这个关键节点,切实提高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换乘效率与服务水平,让老百姓体验到更加优质的客运服务,让货物流动更加快经济高效。

  进一步突出“示范”,加快推广。要进一步鼓励示范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重点领域加快探索实践,努力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其他城市发展提供借鉴。

  ◇深化改革  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管理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按照大部制改革要求,推动建立一体化的综合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健全交通运输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完善与铁路、民航、邮政等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大交通”管理格局,为综合运输服务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进一步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的建设主体作用。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传报、会商研究等工作制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城市人民政府支持,强化部门协作,在用地、融资、市政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形成政府牵总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示范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发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作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城市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将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给予优先安排。按照部《关于加强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跟踪督导,建立经验交流机制,努力将示范城市打造成为省内和全国综合运输服务工作的样板和标杆。

  ◇强化衔接  进一步提升综合运输枢纽服务水平

  提高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服务水平。要通过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促进铁路客运站、公路客运站和机场等统筹规划建设。做好公路、水路、城市交通与铁路、民航等的运输衔接,大力推广综合客运枢纽“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同步建设、统一运营”,积极推进同台换乘、安检互认,提升综合客运枢纽服务效率。优化综合客运枢纽接驳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内不同运输方式交通标志标识,提升人性化、便捷化服务能力。

  提升货运枢纽集约化发展水平。进一步健全综合货运枢纽规划审核机制,强化不同运输方式枢纽站场规划布局、建设时序的衔接协调。加强各种运输方式枢纽站场项目规划建设的统筹安排,进一步促进大型货运枢纽和物流集中配送中心一体化建设,解决货运在城市节点的干支衔接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支持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多式联运节点设施,创新城市协同布局、投融资多元化合作等机制。

  ◇统筹协调  进一步加快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

  完善旅客联运服务设施。旅客联程运输是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城市是发展旅客联程运输的重要节点。各地要加强不同运输方式公共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完善枢纽场站联运设施与功能,实现各交通方式服务的标准化,支持枢纽场站按需配设城市候机(船)楼、“高铁无轨站”等联运设施,加快提升公众出行便捷服务水平。

  提升旅客联运服务品质。各地要鼓励不同运输方式加强协同合作,积极发展空铁、空巴、公铁等联运产品。要积极推进联运票务一体化,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间建立票务清算平台和清算机制,改进售检票系统功能。要积极推进联运服务专业化,支持发展城市候机(船)楼、“高铁无轨站”等服务。推进行李服务便利化,鼓励枢纽场站按需配设快递服务点等联运设施。建立健全城市交通与城际交通方式工作联动机制,推进联运接续便捷化。

  提高旅客联运信息化水平。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进运输企业间运营信息开放和数据交换应用。鼓励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旅客联运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实时发布动态综合联运出行信息。

  优化旅客联运市场环境。各地要优化旅客联运业务衔接,鼓励各种运输方式价格市场化改革,推进运营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和道路水路客票实名制,加大铁路客票系统开放接入程度,积极培育旅客联运经营主体。

  ◇协同联动  进一步开创多式联运发展新局面

  不断推进联运组织模式创新。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大力发展以集装箱和厢式半挂车为运载单元的铁、公、水、空多种组合形式的多式联运,积极推广内陆公铁联运、江海中转联运、江海直达运输、水陆滚装运输,支持企业创新探索驮背运输、空铁联运、公铁两用挂车甩挂运输、公铁滚装运输等新模式。

  加快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传统货运物流企业加快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发展。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以资本融合、资源共享、网络共建、联运产品共同开发等为纽带,组建多式联运专业化经营主体。积极支持铁路、航空货运企业加快推进跨运输方式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企业以拓展多式联运服务链条为中心,组建多种形式的企业联盟,积极发展跨区域、跨产业的集群式合作联盟。

  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在多式联运枢纽站场建设、集疏运体系建设、装备更新换代、运输模式转换、信息平台建设、智能技术应用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研究用好现有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和集疏运项目投资补助政策,支持多式联运枢纽站场建设,加强项目储备和条件审查。要研究利用节能减排等政策,支持将更多中长距离公路货运转向铁路和水运,建立货运模式转换的能效评估机制。要加大对多式联运枢纽站场建设的土地政策倾斜,优先给予土地保障。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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