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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运输服务工作要点

2017-03-24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2017年运输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2017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以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运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为动力,着力提升运输服务品质,着力加快行业转型升级,着力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着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更优的运输服务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深入推进运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地加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促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落地。上半年召开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会,部署推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修订《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对严重违法失信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推进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全过程监管。
  二是推进道路客运行业改革。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240号),推进客运线路资源配置和道路客运价格管理改革,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发展联程运输和异地候机,提升客运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龙头骨干企业整合运力资源,提高行业集约化水平,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减少超长距离客运班线,深化接驳运输试点,支持接驳运输联盟发展。联合公安部研究制定《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
  三是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部《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深入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构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政策出台,为城市公交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总结推广城市公交智能化试点成果,提高城市公交智能智慧水平。继续推进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下半年召开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工作推进会。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出台。研究起草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指导意见,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水平。
  四是推进多式联运发展。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6〕232号),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晰共同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深入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梳理总结第一批示范工程建设经验,启动第二批示范工程。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多式联运重点联系企业运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建立多式联运发展绩效评估制度,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政策落地。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范,制定多式联运企业联盟章程,促进多式联运企业联盟合作。
  五是推进现代物流发展。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交规划发〔2016〕147号),继续推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鼓励支持平台型物流企业和企业联盟发展。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步加强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通知》(交办运〔2016〕139号),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和“多站合一”物流节点建设。推进冷链运输健康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出台《关于加快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意见》。做好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验收总结和应用推广,不断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
  六是推进汽车维修及营运车辆维护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维修技术信息公开效果评估。加快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按照“1 32”模式推进省级系统建设。推进汽车检测和维护制度(I/M)实施,在京津冀地区率先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全国汽车救援服务体系,提升我国汽车社会服务保障能力。深化营运车辆维护制度改革,严格营运车辆技术监管。密切关注自动驾驶等汽车前沿技术发展,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政策研究。
  七是推进机动车驾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全面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切实提高驾校和教练员服务质量。修订出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实行驾校、教练员服务质量和培训质量考核公开制度。加快计时培训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和信息共享,促进培训与考试制度衔接,发挥驾培机构在驾驶人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坚决打击学时造假行为。
  八是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和《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持续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巩固扩大第一阶段治理成果,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60%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更新淘汰。联合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17.5米超长平板车等重点车型治理方案,有序开展模块化汽车列车运行试点,稳步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发展。
  九是推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汽车租赁业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出行需求。推动“互联网+”汽车租赁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分时租赁”新业态,促进分享经济服务模式发展。完善汽车租赁业配套政策,健全行业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促进汽车租赁业有序健康发展。
  ◇统筹推进综合运输服务发展
  一是统筹做好综合运输春运工作。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路总公司的沟通协调,统筹做好综合运输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综合运输服务体系整体效能。联合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继续组织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不断提高旅客出行获得感和满意度。组织开展第三方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依托大数据技术,分析研判春运需求。加强春运安全与应急管理,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确保旅客安全顺畅出行。对春运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服务人民的行业风尚,推动春运便民服务举措常态化。
  二是持续办好更贴近民生实事。按照部党组统一部署,持续办好运输服务领域更贴近民生实事,新增通客车建制村4000个,启动50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建设,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实现二级以上客运站覆盖率90%以上,推行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覆盖率80%以上。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完成更贴近民生实事任务,努力实践人民交通为人民的根本宗旨,让人民群众共享运输服务改革发展成果,在运输服务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三是切实强化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引领。持续推进第一批16个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下半年召开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不断提升城市综合运输服务整体水平。开展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能力评估制度研究,为推动形成枢纽规划建设与运营考核相协同的工作机制,发挥综合客运枢纽的服务示范效应提供支撑。
  四是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深入贯彻全国“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工作现场会精神,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加快推进城乡运输“八个100%”建设,不断提升城乡运输公共服务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6〕140号)要求,组织启动第一批次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建设。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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