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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为功 重点运营好农村路

2016-12-19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会议明确,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能力总体适应、结构科学合理、组织集约高效、技术先进适用、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友好、体制机制顺畅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我们要努力实现“十个百分百”,一是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二是农村公路列养率100%;三是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100%;四是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五是500人以上岛屿通航比例达到100%;六是建制村直接通邮比例达到100%;七是具备条件的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八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快递比例达到100%;九是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符合要求比例达到100%;十是中心城市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
  11月8日,全国“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工作现场会在湖北竹山县召开。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指出,要站在讲政治、敢担当、有作为的高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交通运输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作为“十三五”期交通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重点部署、重点支持、重点督促。要在既有工作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工作。
  杨传堂强调,在前两年重点研究部署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基础上,今年重点对“运营好”进行研究部署,使农村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围绕“运营好”这个主题主线,更加注重服务效率、质量效益、运营效能,加快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为广大农民奔小康提供更好的运输服务保障。
  会议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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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顶层设计
  在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立法步伐。针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组织机构保障和绩效考核保障等突出问题,推动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各地要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同步加紧完善农村公路法制体系,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立法步伐。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工作由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和调动乡镇、村委会和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推动将“四好农村路”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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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补齐农村交通运输扶贫工作短板
  举全行业之力坚决打赢农村交通运输扶贫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总体实现“进得来、出得去、行得通、走得畅”。落实好《“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加快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实施交通扶贫脱贫攻坚重点工程。研究制定适应贫困地区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统筹推动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向贫困人口全覆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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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完善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网络
  简化农村公路建设审批环节,优化前期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进一步拓展农村公路网络通达深度,着力优化农村公路网络结构,重点加快剩余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进一批旅游路、产业路、新型村镇出口路等县乡道路改造和联网路建设,加快不达标路段改造。推动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建立与物价上涨、里程增加、等级提升等因素联动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力争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全额纳入同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加快完善水网发达地区船舶城乡便民停靠点和乡镇渡口设施,改善海岛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渡口标准化、陆岛交通码头的建设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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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
  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提高城乡客运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镇村延伸,积极发展“镇村公交”。创新运营组织模式,鼓励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展农村客运服务。加强站场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并建设标准适宜、经济适用的农村交通运输站场。完善乡村旅游客运网络,推进“运游结合、融合发展”,提升对乡村旅游的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安全生产协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认真落实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完善农村客运资金保障制度,促进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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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拓展农村物流服务功能
  各地要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制机制,统筹交通运输、商贸、供销、邮政、快递等物流资源,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原则,拓展现有交通运输站点服务功能,强化与乡镇电商服务中心、邮政局所和农资站等的衔接整合,发展紧密型、集约化的农村物流网点,健全城乡物流末端网络。加强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上下游枢纽节点之间的运输组织,促进农村物流特别是零担、冷链运输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鼓励各类经营者开展深层次合作,积极发展农村货运班车,依托城乡客运班车开展小件快运业务。大力推广适用于农村物流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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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推进农村邮政快递服务全覆盖
  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投递深度向下延伸,基本实现建制村邮件直投到村。鼓励邮政、快递、电商的融合发展,加快发展邮政包裹等新业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邮政传统业务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因地制宜推动多种形式的村邮站建设,将村邮站打造成保障农村通邮、服务农村电商、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平台。引导快递企业合理规划快递节点布局,落实网点建设标准,在特色经济乡镇、交通枢纽乡镇等地区建设高标准服务网络,提高网点均衡度和稳定性,实现县乡全面覆盖。健全农村快递末端网络,提高快递服务乡镇覆盖率。继续深化“交邮合作”,引导邮政企业利用农村客货运站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立仓储场地和小型邮件分拨中心,推动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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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统筹协调发展
  在全国选择100个县级行政区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各地要按照“全面摸底、好中选优”的原则,开展建设工程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大力推广农村客运片区经营模式,鼓励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开拓整合农村客运市场,培育农村客运服务品牌。推进资源共享共用,统筹规划建设城市公交站点、农村客运停靠站点等服务设施,推动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线路的有效衔接,妥善处理各方利益,逐步消除同一线路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的政策差异。鼓励规模大、基础好的物流企业建立覆盖城乡的物流配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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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健全农村交通运输治理体系
  加快制定实施《“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重点围绕中央确定的农村公路发展任务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资金落实开展督导,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总体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完善政府购买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制度,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融资模式,调动各方面推进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的积极性。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成农村交通运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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