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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出租车运价势在必行

2015-10-21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近年来,物价上涨、人工费增加等诸多原因加大了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成本,司机收入、服务水平等在低位徘徊,议价、拼客、短途拒载等行业乱象屡禁不止,调整出租车运价提上了江西萍乡管理部门议事日程,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目前,江西省各地市都在酝酿出租车价格调整方案,但多数消费者更关心出租车服务质量问题,对调价后能否缓解打车难,司机服务质量能否提高心存疑问,对调价支持度低,甚至部分人因出租车服务质量不佳而反对调价。笔者以为,在多年未调整出租车运价的情况下(例如萍乡出租车运价是1996年制定的,近20未合理调整),应当尽快出台调整出租车运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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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回归到个性化服务定位的
  需要
  众所周知,出租车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城市公交属于公共物品,是为城市的普通大众服务的。公交和出租车的这个分工是城市交通体系的合理分工,它们的具体经济特征是不同的,各有所长。如果出租车都用来上下班、打酱油买菜,就没有用其所长,那这个城市的交通就不成体系。对于这一点,过去我们有模糊的认识和模糊的管理,使出租车行业陷入问题多、解决难、管理难的困境。对此,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首次对出租车进行了明确的定位:“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的组成部分,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要。”就是说出租车不是保障所有市民出行的一种公共交通工具,而是为特殊人群的一般出行和一般人群的特殊出行服务而设立的,它的经营行为是市场经济行为,这种服务是一种点对点的服务,从一般意义上讲这种服务应该是质量相对比较高的,因此它不能遵循公交的低价定价原则,应当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收费应当高于普遍服务、公益性服务。比如一家三口出行距离为3公里,坐公交车需6元,打的起步价5元,打的费7元,大部分人毫无疑问会选择打的,把出租车当成公共交通工具,对出租车的需求将会因此而大幅度提高,使打的难成为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但是一个城市无论投放多少出租车,也不可能承担得起大容量公共交通的任务。再者,从各种公开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市场上兴起的滴滴打车等也是实行个性化服务,由市场确定价格的,如果不考虑运营商的补贴,其价格实际上普遍是高于出租车的。因此,出租车急需从价格上回归个性化服务这个定位,以调整当前不正常的供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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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保持驾驶员队伍稳定的需要
  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低位徘徊,满意度低,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驾驶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进出频繁,服务没有积极性。出租汽车行业高度依托的燃料和人力劳务这两项经营成本近几年攀升的速度很快,无论是经营者还是出租汽车司机,都面临着很大的压力。由于出租司机收入低,吸引力迅速下降,本城市的居民不愿意开出租车,从业经验丰富且道路熟悉的优秀司机大量流失,行业被迫降低进入门槛,现在大部分司机是来自于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他们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对城市人文地理环境不熟悉,服务技能、服务能力不足,加上少数司机的素质较差,直接影响了行业整体的服务质量和形象。
  要规范出租车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需要运用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调整运价是多种手段中的一环,见效快,是提高服务水平的方法之一,不可或缺。
  在调整运价与提高服务上,既不应该要求先提高服务再调整价格,更不能要求先提高价格,再来提高服务质量,运价与服务不能互为先决条件,它们的关系是相互促进和提升,良好的服务有利于社会公众理解认可运价调整,价格的稳步上调能够有效缓解部分突出的矛盾。
  合理调整运价,有利于提高司机的收入,能够更好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和劳动尊严。出租车司机安全营运要求高,工作较为艰苦,不能正点下班,正点吃饭,每天长时间驾驶,易患职业病,大部分未实行员工化管理的司机三险一金无保障,为承担社会责任,不能在节假日和家人团聚,应该说,他们为百姓的日常出行和生活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其收入理当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合理调整运价有利于增强出租车司机职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保持队伍稳定。借价格这个经济杠杆来提高出租司机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让司机有一个归属感,自身才有意愿去做好,才能在这个行业真正形成竞争,行业具备了竞争力和吸引力才能够使驾驶员的优胜劣汰机制能够得到真正的落实。
  合理调整运价有利于提高综合服务的质量。在一个极不稳定的队伍中实施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综合素质只能是我们的一厢情愿,不可能有真正的实际效果,就像我们不能指望一个随时准备辞职的人还能够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一样。劳动者只有其劳动价值和劳动尊严得到社会认可的情况下,才会珍惜其从事的职业,也只有这个群体珍惜其职业,才会对提升出租汽车服务的品质提供一个有力的保障。
  出租车短途拒载、拼客、议价,运价过低是诱因之一。实践证明,对这种不规范经营行为,仅仅依靠运管机构打击、处罚并不能有效改变,需要采取综合手段治理,而调价是综合手段之一。适当提高起步价,能够调动运送短途客的积极性,使驾驶员更愿意打表,对解决短途拒载、拼客具有积极作用。
  出租车不是也不应当成为市民日常出行主要的交通方式。以萍乡出租车为例,出租车客运量总量仅占全市交通出行结构的7%左右,在选择用出租车出行的人群里,有80%的出行距离都是在4公里左右。如果将现行的5元起步价调整为6元,车公里价由1.60元调整到1.80元,再增加一个低速等候费,4公里的出行距离所增加的出租车费用是在1~2元。即使是运距比较长的,如萍乡高铁站—萍乡市政府8.8公里,增加的出租车费用是4~5元,增加的额度作为打出租车的市民来说还是可以承受的。
  (作者:江西省萍乡市城市客运管理所)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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