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回来!登录免费注册

义乌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进行时

2015-11-03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近年来,随着义乌城市建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日益密集,出租车行业发展难以适应义乌城市化水平提高的要求,特别是广大市民打车难、行业内部利益调整难、司机权益维护难、非法营运监管难等问题不断显化,成为影响出租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难点问题。为有效破解这些难题,促进义乌出租汽车行业转型,义乌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全面改革。
  >
  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义乌市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总体思路,按照“有序放开、市场调节、依法监管、惠民利民”的要求,放松出租汽车市场公司化准入,放开出租汽车数量管控,放活出租汽车经营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与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两级管理体制,强化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加快行政许可向市场配置转变,政府管理向公共服务转变,构建公平竞争、有序运营、服务优质、监管有力的出租汽车市场体系,实现客户、驾驶员、经营企业和政府四方满意。
  改革分两个阶段实施:2018年之前改革过渡期,逐年增加运力投放,积极引进出租汽车经营新业态,建立健全各项市场监管制度。从2018年开始,有序开放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出租汽车数量管控,实现出租汽车市场化资源配置。
  >
  改革的主要任务
  明确发展定位。出租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满足人们多样化、高品质的出行需求。
  改革出租车准入制度。适度降低准入门槛,逐步放开运营企业的准入,鼓励新型服务方式创新,规范运营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监管。
  调整经营权管理制度。逐步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2015年结合新公司的产生,有偿使用费由每年每车1万元降至5000元,2016年起全部取消。营运权有偿使用费逐步取消后,经营者要将降低的费用惠及到出租汽车驾驶员,切实减轻驾驶员的负担。对主动降低“承包款”的经营企业在新增出租汽车投放时给予一定加分。新增出租车营运许可期限统一为4年。客运出租车营运许可期满,经营者可以重新申请许可,由行业管理部门对经营者在原许可期限内的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许可。
  引导多种营运模式。加快发展约租、驻点、包车等新的营运模式,引导经营企业推出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多种服务方式。建立优秀驾驶员激励机制,每年由经营企业选拔一定比例诚信度好、遵纪守法率高的优秀驾驶员,实行优惠承包经营,优秀驾驶员的经营权不占经营企业中标的指标,以模范典型带动出租汽车行业文明经营。
  完善运营价格体系。推进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从政府定价模式向政府指导价、行业定价、协商定价机制过渡,使出租车价格与市场供需关系相挂钩。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营运成本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出租车起步价、公里租价、等候费等标准。
  加强经营企业监管。要求经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运营机制,承担安全营运、服务质量和稳定工作的责任。鼓励经营企业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打造服务品牌。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准入、注册,建立服务标准。依法开展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驾驶员服务实行违规记分制度。驾驶员的考核结果与经营企业的考核挂钩。加大违规处罚力度,驾驶员发生劣质服务等行为,记入从业人员“黑名单”,不得在本市从事出租车营运。
  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建立完善与市场化改革相配套的出租汽车市场预警机制。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行业监测能力,探索形成高效有力的以市场预警机制为基础的监管部门“底线”管理体系,实行监管部门行业常态化“窗口”指导机制。根据经营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情况,建立经营企业和驾驶员退出机制。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发展,进一步理顺行业管理部门、经营企业、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明确责任边界,努力推动行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优化服务和营运环境。保障驾驶员的社会保险、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环境,切实解决出租汽车营运中遇到的行车、停车及后勤保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为经营者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宣传倡导驾驶员与乘客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风气,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驾驶员的氛围。
  >
  改革工作稳步开展
  5月6日,义乌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后,5月7日发出《招选筹组出租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人公告》,向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公开招选出租车股份公司主发起人,共有76家单位及个人通过报名审核,经公证抽签摇号后,产生了5家新公司的主发起人。今年计划给新公司投放出租车运力450辆,平均授予新公司。5月11日,有529辆出租车经营权到期,以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竞标其经营权,6家原出租车公司分别中标,新车于5月16日开始陆续上路营运。
  5月16日起,所有出租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由每年每车1万元调整为5000元,超过标准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出租车企业。从明年1月1日起,免收出租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同时要求出租车企业将政府减免的出租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落实给驾驶员,有效增加驾驶员收入。新投入的出租车承包费标准不得高于原出租车企业施行的承包费标准。鼓励出租车企业设立服务质量奖励基金,对服务质量优秀的出租车驾驶员给予奖励。
  为鼓励公司模式创新和多样化经营,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差异性的需求,目前义乌市正在开展引进专车服务公司的准备工作,已完成了《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施方案》初稿,明确引进方式、准入条件和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

责任编辑:毕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