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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司2015年工作要点

2015-03-04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2015年,运输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部党组建设“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注重法治思维,更加注重大部门体制思维,更加注重移动互联网思维,狠抓改革攻坚,推动转型升级,改进提升服务,加快推进运输服务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更优品质的运输服务保障。
  坚持依法行政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完善行业法规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行业立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尽早出台,《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及早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启动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道路货运、汽车维修、国际道路运输等相关配套规章的研究及制修订。制定出台《多式联运发展推进办法》,明确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关于建立运政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加快建立全国运政执法联动机制。推进综合运输、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轨道交通)、汽车维修、汽车挂车等五方面标准的制修订,加快城市客运领域相关标准的转化。
  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道路运输行业改革,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加快综合运输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综合运输管理体制和机制。研究推进客运线路资源配置机制改革,探索赋予优势客运企业主导区域客运线路优化调整权、改进提升服务的政策。深化货运组织方式改革,研究提出促进无车承运、中小物流企业联盟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和二级维护制度改革,明确进一步完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的相关政策。推进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机制改革,加强中央财政资金对行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性引导。深化公交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进一步理顺公交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的意见》,理顺管理体制,落实中央事权,完善协同机制,提高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水平。开展道路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调研,研究制定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办法。
  提升运输服务
  推进大部门体制下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综合运输整体效能。密切跟踪研究,配合做好《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司重点业务纳入《规划》,明确相关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好《综合运输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综合运输服务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编制好《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与发展改革、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的衔接协同,健全完善枢纽规划建设运营机制、春运组织协调机制、运输服务应急保障机制、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做好春运、国庆假期运输组织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开展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动建设一批综合运输示范枢纽。实施货运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公铁、公水、铁水、陆空等多式联运发展。落实推进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率先实现综合运输服务领域一体化,开展京津冀厢式货车标准化试点。研究建立综合运输枢纽服务能力与运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完善综合运输服务指标体系,加强综合运输服务能力监测。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和部实施意见,推动土地综合开发、公交票制票价、公交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落地。深化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再启动创建50个左右公交都市。加快发展农村客运,推动出台农村客运扶持政策,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确保完成2000个建制村通客车任务。建立完善12328电话系统运行管理机制,确保运行有序、长期见效。按照部党组统一部署,做好支援帮扶西藏、新疆、福建等重点地区运输服务相关工作。
  推进转型升级
  重点推进道路客运、道路货运、车辆维修、汽车租赁等领域的转型升级。出台《接驳运输管理办法》,编制《全国长途客运接驳点规划》,扩大接驳运输试点范围,建立接驳运输联盟。推进长途客运班线调整和线网优化,逐步规范和减少超长距离客运班线,严格限制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审批。全面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制定工作方案,加紧组织实施,在3—5年内显著提升货运车辆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公路甩挂运输发展,完成第二、三批110个试点项目验收,安排第四批甩挂运输试点项目30个。开展京津冀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贯彻落实农村物流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农村物流示范工程。全面贯彻10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发展汽车维修连锁经营,研究制定《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开展汽车检测和维护(I/M)制度试点,探索建立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进建立全国汽车维修救援体系,研究设立全国统一汽车救援服务电话。研究制定规范专车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规范汽车租赁和专车服务发展。深化出租汽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确保行业基本稳定。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出台交通运输行业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促进安全发展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会同公安部、安监总局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年”活动,切实解决“两客一危”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贯彻落实部5号令,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定期通报联网数据,确保“两客一危”车辆动态数据全部上线,12吨以上货车动态数据上线率显著提高。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季度分析会议制度,增强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安监、公安部门等建立协同机制,全面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解决危险货物运输托运、承运、运行监管脱节问题。认真落实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准入、使用、技术检验等安全监管措施。贯彻部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意见,研究制定第三方运营安全评估制度;落实国家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加快信息化建设
  制定出台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指导意见,完善发布相关技术标准,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经济带城市群等重点区域率先实现互联互通。推进公交智能化、客运联网售票等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北京、新疆、西藏等重点地区开展道路客运售票实名制试点。基本建成全国运政信息系统部级平台,完成重要节点软件统一开发,推进实现各省运政系统联网。启动运输证件电子化全国联网工作。研究制定加快城市出租汽车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提升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提升治理能力
  全面加强管理队伍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治理,加快转变职能,研究推行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运输服务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升预期管控能力,理性引导和疏解社会预期。开展“行业素质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从业素质,研究解决行业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短缺问题。做好相关职能转移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在推进行业自治、服务行业决策、维护行业利益等方面的作用。发扬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好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行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不断明晰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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