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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接驳运输 保证客运安全

2013-02-19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编者按]去年7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中,明确指出“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近期,接驳运输成为道路长途客运热议的话题。接驳运输,被业内认为是国家重视、有望积极推行的道路客运组织方式和安全举措。本刊特邀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常务副会长孔卫国畅谈如何开展接驳运输。孔卫国副会长在70年代当过运输公司客运接力驾驶员,80年代担任省运输公司客运处副处长专管运营调度业务,并曾长期主持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运输经营和管理经验丰富。期望本文对企业和读者有所帮助。

  客运企业在落实夜间停车休息制度上,怎样兼顾驾驶员必须充分休息和旅客又不必等待太久的可操作性,接驳运输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接驳运输可以使换班驾驶员提前在接驳点得到很好的落地休息,避免了双班驾驶员一路同行、轮换驾车、开也疲劳、歇也疲劳的弊端,同时在接驳点接班的驾驶员由于预先休息精力充沛,稍作停车检查和业务交接(一般20分钟左右让旅客如厕和购物)即可开车上路,也避免了旅客因停车时间过长带来的焦虑难耐和耽误行程,所以接驳运输和接班驾驶员落地休息,是保证长途客运夜间行车安全又兼顾旅客利益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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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驳运输的两种方式

  所谓接驳运输,就是在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对直达班车实现二次及二次以上进站配载旅客,或是在公路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有条件确保安全的地方配载旅客,以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第一种是“换人换车”的接驳运输。即一条班线两头客车对开,到了途中预定接驳点(根据线路里程决定设一个或数个),两车互换旅客和行李,驾驶员各开各的车,按原路返回出发点,其往返行车里程不得超过每日累计驾驶时间的安全规定。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驾驶员每天能够各自返回家庭所在地始发点(指线路里程只需要途中设一个接驳点的),既能休息好又节约驻外食宿成本。缺点是,受恶劣气候和路况拥堵等不确定因素制约,难以保证接驳时间的准确顺畅,旅客换乘和行李倒装多有不便,出现漏乘、错乘或行李差错的概率高且纠纷不好处理,安全责任多头和费用结算复杂。另外,接驳的客车需车型档次一致、服务水准相当。这种方式一般可以在线路气候路况稳定和一条线路由一个企业(或企业联盟)为经营主体的管理条件下实施。

  第二种是“换人不换车”的接驳运输方式。即一条班线全程由一辆客车完成运行任务,根据线路里程途中设一个或数个接驳点并配备接班驾驶员,每到一个接驳点由接班驾驶员开原车驶往下一个接驳点,交班驾驶员在食宿站休息等待客车返程接班,形成前后接力往返循环,每段接班行车里程不得超过每日累计驾驶时间的安全规定。这种方式优点是“车到换人”,不受气候路况制约,旅客和行李不必换乘倒装,服务有保障且差错纠纷少。缺点是,接驳点驾驶员食宿费用增加成本,接班驾驶员长期驻外不好管理等问题。这种方式一般可以在一条线路由多家企业经营,各自或共同设接驳点,各自对本企业的客车和接班驾驶员实施管理。

  当然,这两种运作方式也不是绝对的,互相也可以交叉实施,比如线路很长,需设立接驳点过多的,两头到中间第一个接驳点的可以使用“换人换车”;中间两头不到家的接驳点之间可以使用“换人不换车”,部分解决食宿成本降低和驾驶员回家休息的问题。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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