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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联网售票平台接入技术要求(试行)

2016-07-05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部省联网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数据规范化及接口开发阶段(2016年7月底前)
  各地要根据《部级联网售票平台接入技术要求(试行)》,完成省级系统数据规范化和部级系统互联接口开发工作,满足部省系统联网对接技术要求。对于已获得部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建设的省份,部将开展专项督促工作。
  (二)部省系统联网技术对接阶段(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
  启动部级系统和省级系统的信息联网实施工作,包括非实时数据交换、实时数据变更推送、实时交易、连通性测试等接口及清分结算对账机制,实现部省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模式的有效建立与稳定运行。
  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2016年9月底前实现北京、吉林、湖北、贵州、甘肃等5个省市的部省联网工作;2016年10月底前实现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四川、重庆等7个省份的部省联网工作;2016年11月底前实现天津、河北、江西、云南、青海等5个省区市的部省联网工作。其他具备联网条件的省份可根据系统建设情况提出联网需求,由部通信信息中心适时对接联网实施工作。
  (三)部省系统联网试运行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0月)
  总结部省联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部省联网工作方案和标准规范体系,扩展部级平台功能,提升应用效果;形成全国部省联网工作报告,指导其余省份部省联网工作。
  (四)部省系统联网总结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2月)
  部省系统联网工作完成后,部将组织开展部省系统联网检查总结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省份,部将责令整改,在满足部省系统联网要求后再次组织检查。
 
附件:部级联网售票平台接入技术要求(试行).doc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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