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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和基础工作

2014-09-24   来源:全国机动车维修会议  打印 字号:T|T

 

  要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当前,维修业经营业户"散"和"弱"的行业特征仍较为突出,维修业户不遵守消防、环保规定,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开展恶性竞争、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先照后证"改革推开以后,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将更重。为此,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发改、公安、环保、工商、质检等市场监管部门,形成联动执法机制,运用综合措施推进行业治理。要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改拼装及承修报废汽车、盗抢汽车等行为。要加强配件使用监管,督促企业使用符合标准及3C认证要求的维修配件,对使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合格以及不符合3C认证要求配件的,予以严厉查处,并通报质检部门追究生产者责任。对发现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配件的,及时通报质检、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对发现涉嫌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各市场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和净化修车市场环境。
  要加强行业管理基础工作。机动车维修业涉及的生产要素和环节较多,经营业态日趋复杂,外部环境和上下游产业变化很快,迫切需要加强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来把握规律、增强预判,加大储备、增强引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商务、公安、质检、保监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积极研究出台汽车后市场发展政策,共同推动我国汽车后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要加强法规标准制修订,增强对行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要研究制定维修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为行业发展水平评估、衡量提供客观依据。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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