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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

2012-12-25   来源:中国证券网  打印 字号:T|T

  十二五”期间,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行电价优惠。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会议将加大政府投入明确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八大重点任务之一。

  会议提出,城市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十二五”期间,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行电价优惠。

  对于普遍亏损的公交企业来说,这些措施可谓“及时雨”。以北京公交为例,“公交车运营一趟人均收费需要至少要在1.6元以上才能保本。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公交车都是1元起步,而人工费、购车费、油价等都在上涨。但在北京、深圳、西安等城市,公交票价不仅不涨,而且还实行刷卡优惠,亏损的现象比较普遍。”

  此外,公交企业还承担了一些公益性任务,例如重大国际赛事期间持票免费坐公交车,为特定人群免票等,这些指令性任务,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负担。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洪洋认为,公交系统只有有了资金才能提高服务水平,市民才愿意选择公交出行。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对公交系统的投入与补贴。

  记者了解到,在这一思路引导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主管部门已经出台相关措施。不久前,城市公交购置公共汽电车的相关税收优惠文件下发,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公共汽电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此外,相关部门还在研究,未来在免征公交企业新购置公共汽电车的车辆购置税基础上,进一步减征或免征公共交通车辆的车船税,以降低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支持相关企业可持续发展。

  专家认为,随着财政支持力度的加大,除了公交运营企业直接受益之外,客车制造企业也将受益。

责任编辑: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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