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深入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
2025-05-07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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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目标,部署了8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基本建成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等发展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
鼓励利用交通基础设施周边未利用地和存量用地开发清洁能源。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设计。
在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分拨中心等建设充(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
统筹考虑货运枢纽、货运堆场、客运站、公交停车场等智慧化转型升级,以及冷链运输、车辆充(换)电等用能需求,科学利用厂房屋顶、枢纽场站内土地等资源开发分布式新能源,鼓励交通枢纽场站供冷供热使用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资源。
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发展零排放货运。
大力发展电池资产管理、新能源运输装备融资租赁等新兴产业,打造车-站-桩-网智慧融合产业创新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深度融合的泛汽车新型生态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