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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百日行动 防控风险治理隐患

2019-09-25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近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公布。《报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总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均大幅下降,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个别领域事故增多,仍需保持高压态势。
 
  ◇事故总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均大幅下降
 
  上半年,公路水路行业共接报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6.7%、24.8%,持续保持事故总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双下降”的态势。其中,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25.4%、26.5%;首次实现上半年重特大事故零控制。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显著下降。共接报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2.2%、24.3%;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道路客运事故明显下降。上半年,共接报较大等级涉及道路旅客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8.1%、50.0%,与去年比降幅增长3.6和8.4个百分点;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碰撞事故占比仍然较大。上半年,道路运输领域接报较大及以上等级碰撞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9.1%、25.9%,占事故总量的90.5%、90.3%;水上交通领域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碰撞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51.8%、40.9%,占事故总量的29.0%、35.1%。
 
  非传统安全因素对交通运输安全影响依然较大。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非传统安全因素对交通运输的影响不容忽视,发生了湖南常长高速公路“3·22”客车起火事件和多起乘客攻击公交车驾驶员事件,以及集装箱载运危险品瞒报为普通货物等事件,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报告》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交通运输行业必须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将“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努力提高水路运输、港口营运、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公路运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非传统安全七类重点领域的重特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特大事故风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交通运输服务,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紧盯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针对上半年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情况,要认真分析、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一是尽快建立完善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按照分级管控原则,建立完善重大风险清单,切实做好防范化解工作。二是落实《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准确辨识、有效防控本部门本地区七大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针对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及一系列重要活动对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强化安全监管,做好各项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一是提前谋划部署,制定专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二是督促和动员全行业层层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安全保障举措,将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到每个领域、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确保做到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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