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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事故调查分析更有力更有用

2018-03-20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2017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以“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从提升驾驶员素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营运车辆安全性能、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加强车辆动态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

  2017年,经过全行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较大等级以上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较大幅度下降,但重特大事故有所抬头。据统计,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较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113起,造成478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14.4%和12%;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7起,造成95人死亡,同比分别上升75%和58%;发生1起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6人死亡,同比分别持平和上升2.6%。

  ◇2017年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卓有成效

  在完善规章标准方面。组织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细化客运企业对从业人员、车辆、运输组织、动态监控等管理;深刻汲取天津“7·0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组织制定了《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标准,进一步规范客车行李舱的使用,对行李舱设施设备、载运物品和载运管理提出了统一明确要求;印发了《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动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常态化、规范化,确保驾驶员真正落地休息,避免疲劳驾驶;制定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标准及配套实施制度,建立了营运客车安全准入管理体系,去年共发布了3批684个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积极推动智能辅助驾驶技术在营运客车上的应用,从源头上提升营运客车本质安全性能。

  在做好事故防控方面。重点针对当前事故调查“重责任追究、轻原因分析”的倾向,深入研究建立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度,组建专家团队,加强重特大事故的深度调查分析和行业安全的宏观分析,建立典型事故案例库,为持续改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努力做到“汲取教训、惩前毖后,关口前移、注重防范”。

  在提升安全监管方面。先后组织召开了4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及时传达中央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及时通报重特大事故教训,加强安全形势研判,提升工作部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了全国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召开了重点省份道路运输安全座谈会,约谈了河北、河南、云南、广西、四川、贵州等17个省份,通过部省联合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在重点领域治理方面。联合公安部、工信部部署开展了车辆运输车第二阶段治理工作,加强源头管控,强化路面执法,定期督导通报,督促企业按计划淘汰不合规车辆运输车1.8万辆,更新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整车物流行业市场秩序稳步提升,安全稳定形势逐渐好转。

  在强化联网联控功能应用方面。组织实施了部、省、市动态监控车辆抽查与通报制度,抽查了19个省263家企业的5400辆“两客一危”车辆,通报了614辆违规车辆和614名驾驶员,建立了联网联控考核排名靠后省份约谈制度,开展了联网联控系统运政基础数据清理,持续扭紧联网联控监管的螺丝扣,加强分级分类监管,把安全管理不规范、驾驶员违法行为突出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积极推广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及应用,系统研究农村班线客车纳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可行性。

  在重大活动安保方面。积极做好全国“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党的十九大、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东盟博览会等党和国家重大会议活动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通过系统梳理分析2017年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总体上呈现三大特点,需要引起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的高度重视:一是重特大事故多发。全年共发生8起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涉及的省份分别是云南、广西、贵州、内蒙古、河北、广东、陕西、河南,这些省份也是较大事故的多发地区,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扭转被动局面。二是货车肇事比例上升。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中,货车肇事事故85起,造成391人死亡,分别占全年总数的70.3%和64.2%,同比分别上升14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另外,发生重特大事故中,有6起是货车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三是驾驶员违章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运输企业对承包经营车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问题比较突出,有些企业甚至通过承包合同将相关安全管理责任转嫁给承包经营者,承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存在层层衰减甚至盲区。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行车过程接打手机、分心驾驶等突出问题,依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问题要正视,困难要克服。重特大事故的反复发生,一方面,充分说明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以及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的顽固性,要求我们必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要把保障安全生产摆在首位,特别是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首要目标,牢牢把住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不麻痹、不侥幸,不松劲、不懈怠,经常抓、长期抓、科学抓,积小胜为大胜,道路运输安全基础才能夯实,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筑牢。另一方面,也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加强事故分析,科学把握事故规律和特征,精准施策,不断利用互联网思维、科技手段,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的效能和水平。

  ◇全力保障2018运输服务平稳顺畅

  2018年,交通运输部将继续会同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在巩固“道路客运安全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深化提升,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交通强国建设要求,不断从夯实责任、依法治理、防治结合、科技支撑等方面,全力构建道路运输安全发展体系。

  坚持安全发展,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在谋划行业发展思路时,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整体规划,实现业务管理和安全监管有机统一,避免业务管理和安全监管“两张皮”;在制定发展目标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硬指标,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在推进发展进程中,要自觉调整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道路运输行业只有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道路运输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提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道路运输安全发展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抓好《意见》落实,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明确执法工作程序,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安全监管整体合力。抓好指导督促检查,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等措施,全面加强对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督促、有检查、有处理,形成闭环管理。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治理,培育服务主体,推动应用责任保险、购买社会服务等措施加强共治,推动形成部门协同共治、行业自觉落实、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企业规范管理。要抓好新修订《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贯彻落实,加强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抓好长途客运安全管理。积极抓好《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确保驾驶员落地休息;积极推进道路客运结构调整,逐步减少营运线路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数量,经营许可到期后原则上不再延续,保障长途客运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安全监管实效。继续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疏堵结合,确保全面完成治理目标,防止车辆运输车乱象反弹、既有治理成果付之东流。通过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深度挖掘分析,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为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和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技术支撑。

  坚持防治并重,健全双重防控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继续推进“两客一危”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深入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整改企业的挂牌督办,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督办制度,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坚持科技兴安,强化科技支撑保障。深化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健全完善部省市县四级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机制,层层传递监管压力,充分利用联网联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结果,对运输企业实行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学习借鉴上海、湖北等省的做法和经验,继续推广建立第三方动态监控平台参与运营安全管理,激发第三方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动态监控。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围绕“两客一危”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违规接驳运输、站外揽客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建立信用惩戒制度,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发挥信用体系作用。积极创新推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应用,学习借鉴江苏、湖北、贵州等省经验做法,支持研发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设备。积极做好智能辅助驾驶技术、自动驾驶技术在营运车辆上的研究应用,提升现代化信息技术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融合度。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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