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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第一要务

2017-08-17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今年一季度,云南省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81.35%和79.24%,314起道路交通事故中183起与货运车辆有关,占58.28%,11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中7起与货运车辆有关,占63.64%。集中体现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与行业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暴露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法履职不自觉、责任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对营运驾驶员和营运车辆管控能力差,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有的企业制度挂墙上、落实在嘴上,只看经济利益,忽视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落实,存在侥幸心理,这些都是造成事故多发频发、重特大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第一要务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是法律法规明确的要求,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2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强调要加强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在享受运输市场快速发展带来经济红利的同时,必须积极承担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于平安运输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章立制。在现代化企业管理中,安全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工作是企业管理的灵魂,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其核心是“以人为本”,最终目标是安全生产零事故,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道路运输企业属于高危行业之一,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建设工作目标和职责,切实提高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的技能素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参照交通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对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清理一遍,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订的修订,为企业立下切实可行且严厉的“规矩”,让“家规严于行规”,使企业各部门、各岗位能有章可循。

  人员管理。企业要严格从业人员的聘用管理,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要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运输作业前要及时掌握和了解驾驶员身体状况,并及时监督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要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和违法违规情况作为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企业要及时清除违法违章频次高、安全意识薄弱的从业人员。

  装备使用。企业要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车辆设备,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始终确保营运车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24小时监控制度,加强维护、专人值守,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限制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和夜间的车辆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

  风险排查。细节决定成败,抓安全生产工作绝不能粗枝大叶、层层衰减,或者大而化之、马马虎虎、不抓细节,这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忌和天敌,所以运输企业一定要以“绣花”的功夫,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积极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监测,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隐患整改。发现不了问题,是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问题,而发现了问题和隐患不整改,那就是失职渎职问题,由此导致事故发生,应该受到更加严厉的追责处理,这方面教训很多。因此,企业一定要加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领域薄弱环节的管理和安全隐患的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彻底整治和消除滋生安全隐患的重要根源,从源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切实筑牢遏止重特大责任事故的防线,夯实本质安全的根基。

  依法经营。企业要切实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并将责任措施层层传递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员工,让每一个一线作业人员、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播放安全告知、驾驶人“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84220”和长途客运凌晨2-5时禁行等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安全应知应会,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转变。

  经费投入。企业安全管理中,经费投入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保障,没有了经费投入,一切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成了一句空话。在《安全生产法》中也明确了企业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新设备新工艺、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只有具备了“硬实力”,才能让安全生产工作更好落实。

  ◇认真履行行业的监管责任

  提高思想认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专门对地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马凯副总理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纲领性文件,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引和基本遵循。各地、各单位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加强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

  强化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强化事中、事后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健全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到重拳治标、重典治本。

  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制定履职规范,规范履责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层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各项监管责任。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必须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红线”理念在全体干部职工心中扎根。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夯实各个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加快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实现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打造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打破部门壁垒,充分整合公安、交通运输、保险、安监、气象、教育、通信等行业资源以及百度、高德等互联网企业社会资源,建立数据融合共享体系,构建道路交通安全数据资源中心,加强数据采集、应用和分析,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提供基础支撑资源,为云南省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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