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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新修订的主要内容

2016-10-10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要求,根据工作安排,部运输服务司组织开展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修订工作。《大纲》修订工作自2015年初启动,由人民交通出版社牵头,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参与。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完成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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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大纲》的必要性
  《大纲》作为规范教学行为、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在驾驶培训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大纲》于2012年12月颁布,对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提高驾驶人整体素质,提高考试质量和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着驾培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驾培业的期望值和关注度也越来越高。结合《大纲》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修订《大纲》势在必行。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88号文件精神。国办发〔2015〕88号文件要求机动车驾驶培训要严格培训质量,强化新驾驶员安全意识养成,并提出驾驶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通过《大纲》规范驾培机构教学行为,强化学员安全意识的养成,使学员能够系统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知识,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是新形势对《大纲》提出了新要求。现行《大纲》从素质教育入手,强调安全意识的养成。但部分驾培机构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反限于应试教育,对《大纲》认识、落实不到位,学员学时和培训质量得不到保障。驾驶培训更多的是围绕考试这个指挥棒转,导致在考试体制下,无法实施素质教育。学员自身也大都不重视安全意识的培养,出现只背题库应付考试的现象,通过这类培训和考核出的只是合法驾驶员,达不到合格驾驶员的标准。这些现象,造成了社会普遍对《大纲》的学时和内容设置产生质疑。
  三是差异化培训对《大纲》提出新期望。《大纲》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对不同车型的学时规定缺乏灵活性的问题,学员因职业、年龄、学历等不同,接受能力和反应速度差异较大,学时要求与实际需要有所差异。需要通过科学研究,确定能保证安全驾驶的最低学时。在保证基本学时的前提下,驾培机构可根据需求制定不同的套餐模式供学员进行选择,既保证培训质量,又保证学员的选择自主权,也有利于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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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的修改内容
  《大纲》此次修订,是对原《大纲》的进一步优化,更加突出培养安全文明合格驾驶人的理念。修改主要从以下五个角度入手:结构调整、学时调整、内容调整、教学日志调整以及相关要求调整等。
  关于结构调整。取消培训阶段的概念,将原来的“阶段”修改为“部分”,淡化培训先后顺序的要求。理由:一是顺应科目二、科目三可以一并约考的要求;二是更好地符合驾驶技能形成规律,引导驾校按照教学规律进行教学,将基础驾驶、项目驾驶和道路驾驶交叉进行训练;三是进一步引导驾培机构优化教学计划和组织方式,将理论教学与实操驾驶教学相结合。
  关于学时调整。取消具体项目学时规定。取消对每项教学内容的具体学时的限定,只对每一部分(科目)的总学时进行要求。理由:便于驾培机构和教练员根据学员个体情况进行教学安排,均衡各训练项目之间学时安排,解决差异化培训的现实需求问题。
  调整学时要求。调整学时主要考虑:一是部分培训内容进行了压缩调整;二是考虑部分考试要求和标准的调整;三是部分内容的学时要求与实际培训存在差距。
  适当调整基础驾驶特别是场地项目驾驶学时。理由:一是场地驾驶个性化差异较大,调整最低学时标准,以满足最基本的教学要求;二是考试标准对场地项目驾驶的评分标准进行了调整。
  适当调整模拟器学时。理由:一是处于成本等因素考虑,部分驾培机构模拟器教学组织不到位,达不到训练要求;二是很多学员反应模拟器操作与实车操作感受存在差距,训练效果不佳。
  适当调整理论教学学时。理由:一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理论教学的很多内容可以通过网络自学完成;二是实际教学中,理论知识融入到了实操教学中更好;三是学车群体的存量大部分已消化,下一阶段的学车群体主要是中青年,接受能力和自学能力普遍增强。
  关于内容调整。优化合并要求。结合原《大纲》教学目标和考试目标,优化培训教学目标。结合原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元素,新《大纲》表格内容分为课目、内容、目标、适用车型四个栏目。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部分(原第一阶段)。降低对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学习要求;将机动车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教学要求顺序互换,能更好与后面教学相衔接;结合原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
  基础和项目驾驶部分(原第二阶段)。将“场内驾驶”名称调整为“基础和项目驾驶”;将“行驶位置和路线”内容之前的全部内容划分到基础操作部分;增加C5准驾车型新的装置内容;“2.场地驾驶”名称调整为“2.项目驾驶”;结合原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
  道路驾驶部分(原第三阶段实际操作)。将原第三阶段实际操作中“1.起步”、“2.直线行驶”、“3.换挡”三部分内容合并到基础驾驶部分。将原“16.模拟驾驶”拆分成三个教学项目,其中,“驾驶行为综合分析与判断”调整合并到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结合原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原第三阶段理论知识)。结合原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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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教学日志
  明确最低学时。体现最低学时和增加学时的区别,让学员清楚哪些是必学内容,最低要求是什么,在教学日志中体现增加学时的空间。
  优化考核记录。进一步优化考核在教学日志的记录形式。
  增加电子教学日志样式。结合计时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设计使用电子教学日志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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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相关要求
  进一步完善大纲前面的基本要求,明确制定依据、学时安排及相关要求。理由:一是大纲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更加明确;二是管理部门和驾培机构可以更好地理解大纲,便于大纲执行。
  提出计程最低要求。理由:提出计程要求有利于提高对实际道路驾驶训练的要求,但受交通状况影响,地区差异较大。一是各地交管部门划定的实际道路训练路线资源不均衡;二是受交通状况影响和教学讲评等的需求,一般训练平均时速都比较低。
  (作者: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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