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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优先推动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必要性

2012-12-26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打印 字号:T|T

  这两个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尽管表述和分类有所不同,但归纳起来,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此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八项重点任务中前七项基本能够覆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第八项重点任务:规范公共交通重大决策程序,实行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

  实行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在记者的印象中,在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中,这是第一次提出。在记者看来,这对今后推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这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城市都能做到城市规划公示,但城市规划对普通老百姓而言,专业性更强。而交通线网的规划编制实行公示制度,因为与百姓出行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群众参与的热情高和专业性相对低,会使交通线网规划的编制更加合理、更加以人为本。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必要前提,但社会力量的参与,对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一定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要按照“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由轨道交通网络、公共汽车、有轨电车等组成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同时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

  前不久,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曾联合下发 《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出了目标和要求。

  《意见》规定,到2015年,市区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45%以上;其余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0%—70%这一目标。 《意见》还规定,今后将把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完善情况列为申报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奖项的必要条件。

  事实上,预防和治理以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为重要特征的“城市病”也是我国“十二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各地在“十二五”城市建设规划制定工作中,都提出大力发展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

责任编辑: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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