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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安全监管重点和要求

2019-03-27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2018年全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实现了“双下降”。全年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96起,造成425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20.7%和30.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3起,造成44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57.1%和53.7%;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去年发生陕西“8·10”特大事故,造成36人死亡)。安全形势的好转,是全国道路运输系统上下齐心、共同努力、不懈奋斗的结果!
 
  分析2018年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特点,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事故总体趋减,新旧问题交织;共性问题突出,事故隐患仍存。”从事故数据反映的特点来看,主要表现为“三高一降”:一是涉及货车事故高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总数的近80%,货车事故中重型半挂货车肇事占比高达90%。二是西南四省依然事故高发,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总数的1/3。三是第四季度事故高发,接连发生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甘肃兰州“11·03”重大事故、陕西靖边“11·14”大客车侧翻事故和河南驻马店“11·19”多车相撞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四是“两客一危”车辆事故明显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分别比2017年下降10%以上。从事故原因和暴露问题来看,一是安全隐患普遍存在,市场乱象严重,追求效益、心存侥幸、违法违规从事运输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二是安全监管失控缺位,机构、职能和人员面临调整,思想松懈、工作脱节,没有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安全制度不落实,政策“棚架”现象严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类似的事故反复发生。四是联网联控执行不严,动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现代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应用不充分。五是地区安全发展不平衡,安全投入欠账较多,基础保障仍不牢固。
 
  2019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责任担当,以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为统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明确职责定位 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交通运输部门的安全职责定位和殷切希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和部决策部署,找准职责定位,强化使命担当,发挥主管部门优势,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切实强化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货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等7大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长途客运方面,切实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管理,仍是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一是要继续开展长途客运班线清理,推动长途客运结构调整,规范接驳运输发展。要完善评估体系、巩固评估机制,对省际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对于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线,不能避免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要尽快实施接驳运输。二是要切实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严格实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承包经营车辆和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今年部将组织开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评估,各地要提前进行摸底检查,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客观评估,帮助查摆问题。
 
  旅游包车方面,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开放性强、经营灵活、监管难度大,且近年来运力规模持续提升,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一是要从严审核长周期、长距离的旅游包车客运业务,并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填写行车日志。二是要深化旅游包车客运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和信息共享,加强与联网联控系统协同,采用电子围栏技术,有效监控和打击擅自变更途径路线和目的地、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等违规行为。三是要积极推进旅游包车客运失信治理,与公安、文旅等部门加强信用管理协作,建立黑红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主体的跟踪检查、曝光和惩戒力度。
 
  农村客运方面,农村地区路况条件相对较差,临水临崖路段多、道路设施不完备,安全通行条件受限,是客运安全治理的重点领域。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一是要加大农村地区安全监管力量投入和管控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客运车辆纳入动态监控平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加大超速、疲劳驾驶等安全隐患治理。二是要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积极开行网络预约式客运,更新安全可靠车型,改进农村客运出行体验。三是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教育警示农村居民乘坐“黑车”的严重危害,引导农村居民乘坐合法合规的农村客运车辆。
 
  危险货物运输方面,去年部已参照国际规则修订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今年还将制定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准入条件;组织修订部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并联合公安、工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快出台,以完善企业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检验、电子运单等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部统一要求,深刻认识新规则、新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宣贯培训和落实达标,确保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人员正确理解、全面掌握规章标准内容和实施要求,切实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执行;要认真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法规制度标准严格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可控。
 
  城市轨道交通方面,各地要深刻吸取今年重庆“1·8”环线事故教训,切实做好轨道交通安全工作,把“安全隐患零容忍”的理念贯彻到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全过程、全链条。一是要严把运营安全关口。部将制定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地做好新开通线路的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指导评估单位对新线是否具备运营条件从严对标、严格把关,不得为“抢开通”放松标准和要求。二是要强化日常风险管控。要督促运营单位严格执行设施设备养护管理规则,结合冬春季节变化和春运特点,加强对桥梁、隧道、人防工程等土建设施的监测检测,做好车辆、通信、信号等关键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积极督促运营单位对人防门、防火门、电缆、消防管道等可能发生轨行区侵限的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建立责任台账,逐条逐项销号管理,切实做到立行立改。
 
  城市公交方面,要深刻汲取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教训,采取措施消除乘车人员干扰驾驶员正常驾驶的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城市公交安全运营工作。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一是要依据部印发的有关专项行动方案和即将出台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技术标准,积极会同公安、工信部门,督促城市客运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全面完成城市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改造任务。二是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乘车人员非法侵扰公交车驾驶员正常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对违法者依法严惩,提升乘车人员守法乘车、文明乘车素质,夯实城市公交车安全运营基础。
 
  出租汽车方面,要加强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强化安全驾驶和文明服务培训,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确保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杜绝各类恶性安全生产事故及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坚持源头治理 把好人员装备安全提升关口
 
  人员因素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关键因素,运输车辆具有良好的行驶安全性是减少交通事故的必要前提。做好事故防控,必须把好人员和装备安全提升关。一是要抓好人员素质提升关。要继续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管理改革,加强安全驾驶理念、职业道德素养、行业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考核,发挥好从业资格制度的作用。二是要抓好驾驶员培训管理。继续推进落实“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模式,推进实现学员培训学时信息省内共享互认,保障学员学驾的自主选择性。督促驾培机构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规范施教,强化驾驶培训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驾驶培训教学质量。三是要抓好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深入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准入管理,提升营运车辆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在抓好货运车辆“两检合一”政策落实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安检、综检和环检“三检合一”,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在简政放权、方便运输经营者的同时,坚持安全标准不放松、不降低、不后退。
 
  ◇坚持标本兼治 着力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要抓好制度建设。部将抓紧制定发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要对照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继续加大力度做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等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宣贯培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是要抓好企业关键人员考核。按照部统一部署,严格按照《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考试大纲》,抓好考核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创新驱动 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注重的是更佳的质量和更高的效率,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对道路运输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一是要充分用好联网联控系统。在优化完善动态监控抽查制度,健全抽查结果及时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动态监控数据分析应用力度,督促企业重点强化超速、疲劳驾驶较多驾驶员的监管,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应用好智能视频报警等先进技术。结合部有关工作部署和安排,尽快升级改造相关监控设备,实现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自动识别、自动报警、自觉改正,切实强化企业对车辆和驾驶员的运行事中管理。三是要抓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认真抓好试点省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工作,通过电子运单,努力实现危险货物运输“联网监管、精准监管、专业监管、协同监管”。
 
  ◇坚持协同联动 形成部门联合共治良好局面
 
  2012年以来,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优势,形成监管合力,是解决道路运输安全深层次问题和矛盾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等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重大问题协商,最大凝聚共识,形成监管合力。要以车辆运输车治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等专项工作为载体,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治理效果。要加强部门间协作,抓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全力以赴确保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稳定,做好全国“两会”、“五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障。
 
  ◇重点抓好春运安全和“两会”期间安全保障
 
  全面压实“三个责任”。各地要按照中央统一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春运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大春运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与操作规程,逐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企业领导、职能部门、生产一线人人尽职尽责。
 
  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春运期间运输线路、营运车辆、场站设施等隐患排查,严禁逾期未审验、技术状况不达标的客运车辆违规营运。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纠正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推进客运站安检查危工作,强化安检设施设备配置,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加强网约车新业态监管,维护市场运行秩序。落实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售票和查验制度,加强反恐防范。
 
  突出监管重点,解决好关键问题。加强源头治理,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强化长途客运安全,严格执行凌晨2~5时停车休息规定或接驳运输制度。盯紧包车客运安全,加大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等地的巡查力度。规范农村客运,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抓好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重点加强轨道交通新开通线路和新职员的操作规程与安全培训。
 
  提高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加强视频调度,组织视频会商,强化技术保障,确保第一时间与突发事件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视频会商。针对旅客滞留、车辆延误、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督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运输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春运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送工作机制。
 
  (本文选自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2019年第一季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暨道路运输行业更贴近民生实事部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未经本人审阅)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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