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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势头正劲

2016-07-15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和的领导下,陕西省确定了“立足需求、合理布局,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集约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经济、协调发展”的农村客运发展思路,在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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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服务网络  加强政策保障
  城乡客运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截至2015年底,陕西省农村客运企业268家,农村客运班线3397条,农村客车9866辆,平均日发班次35912班次,乡镇通客车率100%,建制村通客车率91.55%,农村旅客运输量2.8亿人,旅客周转量为75.7亿人公里,基本满足了城乡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同时,各市县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探索“城乡公交”、“农村公交”等新模式。据统计,目前全省共累计开通各类公交线路884条,运营线路接近1.5万公里,其中开通城乡公交线路51条,县域内2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30%。西安、咸阳两市因实际出行需要,共开通6条市际公交线路,南郑、山阳、镇安等县(区)也开通部分县际公交,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网络不断完善。
  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全面推动。“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高度重视、重点部署并全力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了第一批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评选出西安户县、安康平利县等12个县区30个试点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覆盖全省89个县级行政区和10个地级市市区,全省综合分值为711.2分,评价级别为AAA级。同时,制定了《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实施办法》,拟于今年印发施行。
  节能环保等新型运力不断增加。近几年,为适应节能减排的政策形势,陕西省以城乡客运为重点,加速老旧车辆更新淘汰,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引导各地探索创新、因地制宜,考虑道路条件、线路长度、客流大小、运营方式等不同因素,鼓励企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优先选用公交版车辆,既能满足百姓便捷出行,又能确保企业经营效益,使得城乡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可持续。贯彻国家政策要求,鼓励企业购置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点加大了在城市、城乡公交、出租汽车领域的应用。据统计,2015年度全省新增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60%,现有天然气和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公交车占全省的60%。
  城乡客运政策保障持续加强。各市县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出台政策,确保城乡客运得到持续发展。其中:西安市加强政策导向,出台实施意见,在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的同时,实行短途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探索出一条城乡公交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安康市平利县每年划拨公交补贴、“零地价”配置建设用地,将城乡公交驾驶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等,给予了城乡客运极大的支持;宝鸡市眉县制定城乡公交客运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公交企业,在优化运力结构、提升科技水平、落实票价政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渭南市白水县在解决偏远村镇农民“出行难、出行贵”问题的同时,在全省率先推出“村镇客运电话预约”服务,方便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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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力解决“通”“乱”“优”
  大力推进城乡客运通达工程,解决“通”的问题。2012年以来,陕西省积极寻找实行城乡客运一体化的突破口,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方便换乘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客运通达工程。截至2016年4月底,西安市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服务的公交线路已有120余条,公交车2000余辆;宝鸡市采取了“车头向下,城市公交服务农村”等措施,有效解决了城市公交线路向外辐射连接区县较少、城郊客运缺乏衔接、群众换乘不便等问题;铜川市实行首末站售票,区间实行无人售票,全程票价比原来下降33%。
  全面实施城乡客运整体改造,解决“乱”的问题。“主体多,市场乱,破烂中巴满街跑”,这是以前人们对城乡客运的印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行业监管,大力发展县域内公共交通运营模式。安康市80%县区成立了公交公司,公交运营模式的农村班线达到了100%,在农村客运线路上实行公交版、低票价已经是安康市各县区推进的具体措施。平利、石泉等县积极制定扶持政策,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加快城乡客运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优”的问题。结合客运线网规划,优化城乡客运场站布局和衔接,完善站场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出行。省运管局不断完善站场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确保已建成的城乡客运站及时投入使用。同时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范站场运营,开展客运站星级服务竞赛活动,提升服务水平。白水县在积极发展“三农快客”基础上,对已启用的农村等级以上客运站,完善服务功能和配套设施。县域内大村设招呼站,小村设站牌,实现了长途客运和短途客运的无缝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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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试点和评价
  培育服务品牌
  针对地区发展不均衡、政策机制不健全、城乡交通信息化服务水平亟待加强等问题,陕西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部署安排,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政策推动、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
  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的政策保障机制。组织有关单位前往京津冀、长三角等发展较快的省市开展调研,同时研究制定本省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交通部门牵头,财政、公安、安监等部门参与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协调机制,加强公共财政、土地、税收等的政策保障;加快农村公路和客运站场改造升级,在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为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行创造基础条件;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探索多样化、多路径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模式,待条件成熟时制定城乡客运服务标准和规范,培育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品牌。
  持续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和评价工作。在总结第一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选择有基础条件、积极性高的县(区)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由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确定的城乡公交停车场、保养场、停靠站牌等试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重点培育引导县域内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并及时总结各地发展模式和特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示范典型经验。按照部要求,制定印发《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实施办法》,两年开展一次评价工作,逐步建立评价的激励机制,对评价分值较高、工作突出的县(区)在试点项目补助、农村客运场站及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优先支持。
  (作者:王晓东  李恒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张路  陕西省交通厅宣传教育中心)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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