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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合理运价形成 引导多方科学决策

2015-07-16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正式发布
 
  6月27日,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正式发布,其中,2014年煤炭运输价格指数91点左右,煤炭运输合理成本为0.315元~0.375元/吨公里,集装箱运输合理成本为9元~9.9元/箱公里,普货整车运输合理成本为0.233元~0.424元/吨公里。
  此次发布的道路货物运价指数源于2013年7月起交通运输部开展的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价格与成本监测试点工作成果。试点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道路货运市场监测网络,监测内容包括煤炭运输、集装箱运输、普货整车运输三大类别,监测范围涉及10个省市、500多家规模运输企业、600多条运输干线,货运区域覆盖全国30个省市。
  此项成果有益于指导规范各省道路货运价格监测、运价指数编制和运输成本测算工作,提高政府管理部门宏观调控和决策水平,促进合理运价形成,引导市场主体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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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数内容与分析
  通过先期开展的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工作,建立了一整套道路货物运输价格监测、运价指数编制和平均合理运输成本测算的技术方法和指标体系,形成了一整套指标设计、样本选择、数据采集、报送、处理与分析的技术方案,市场监测内容包括煤炭、集装箱和普货三大类别,编制的运价指数包括线路指数、区域指数和全国总指数;测算的平均合理成本包括分运距区间的平均总成本和分项成本。到2015年5月,共编制了17期煤炭运价指数、22期集装箱运价指数和普货整车运价指数。指数以2013年8月为基期,基点为100点。
  指数波动分析。煤炭运输在2013年进入供暖季以后,由于市场需求较旺,月度的运价行情虽有震荡,但持续保持在高位运行,指数基本在106点左右波动。2014年全年,受国内调整经济结构、各地加大环保治理、煤炭产能增加以及进口煤炭冲击等因素影响,导致国内煤炭产量减少,库存增加,煤价大幅下滑,运输需求减少,运价行情一直处于低迷状态,指数基本处于91点左右,仅在年末供暖季储煤期间略有小幅上升。
  集装箱道路运输具有较典型的季节性和节假日特征,受我国对外进出口贸易影响较大。2014年以来,世界经济复苏的步伐缓慢,国际市场需求不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对外贸易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集装箱运输需求下降。2014年1月至今,集装箱运价行情虽相对平稳,但逐步下行趋势依然比较明显。
  每年的春节前后是普货整车运输的淡季,春节后运输需求逐渐回升,2014年二、三季度价格走势平稳,2014年4季度至2015年上半年,受我国经济下行和油价下降等因素影响,运价行情随着市场供需变化呈震荡走低趋势。
  平均合理成本分析。从采集样本的数据来看,煤炭运输平均运距约为350公里左右,按载质量30吨以上车型计算,平均合理运输成本按里程分布约在0.315元~0.375元/吨公里;集装箱平均运距为300公里左右,40英尺集装箱平均合理运输成本按里程分布约在9元~9.9元/箱公里;普货整车平均运距为1000公里左右,平均合理运输成本按里程分布约在0.233元~0.424元/吨公里。在总成本构成中,油耗、通行费、司机薪酬、车辆折旧、轮胎损耗和保险税费占有较大比重,煤炭运输的各项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分别约为41%、13%、17%、7%、5%和5%;集装箱运输的各项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分别约为37%、13%、20%、6%、6%和5%;普货整车运输的各项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分别约为26%、24%、20%、9%、5%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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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工作回顾
  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及时调查、测算道路货物运输平均合理成本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作为承托运双方进行议价的重要依据,促进合理运输价格的形成。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交通运输部决定开展全国道路货运价格监测、运价指数编制和运输成本测算工作,于2011年委托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开展了《道路货物运价指数编制方法》课题研究。在此基础上,选择浙江省义乌市先行试点了道路货物运输价格监测工作,验证与完善理论方法和工作机制。2012年5月17日“义乌运价指数”正式向社会发布,成为第一个由交通运输部门发布的道路货运价格指数。2013年5月交通运输部杨传堂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分别批示抓紧开展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价格与成本监测试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开展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从2013年7月开始,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价格与成本监测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试点监测分煤炭运输、集装箱运输、普货整车运输三大类,确定了三项核心任务:进行市场运输价格监测,编制运输价格指数,测算平均合理运输成本。区域范围包括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重庆、陕西十省市。根据各个省份的道路运输特点,山西省组织开展煤炭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辽宁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组织开展集装箱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组织开展普货整车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
  为了保障运价和成本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为领导、以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为总体技术支持、以各试点省市交通运管部门为具体实施机构、以道路货运大中型运输企业为数据采集依托单位的四级监测工作组织体系,并编制了《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工作技术指南》、《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试点数据采集与测算操作实务》、《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试点技术方案》等一系列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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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及愿景
  率先建立了一整套道路货物运输价格监测、运价指数编制和平均合理运输成本测算的技术方法和指标体系,形成了一整套指标设计、样本选择、数据采集、报送、处理与分析的技术方案。初步形成了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信息和平均合理成本信息发布与应用的工作机制,开创了交通运输部门主导推动道路货运市场监测的先河,填补了道路货运市场中对运输成本监测的空白。创新性地建立了道路货运平均合理运输成本测算、运输价格指数编制有关信息发布与应用的工作机制,是交通运输部门转变职能,更好发挥市场宏观调控职能的一次有益尝试。
  各试点省市编制的运价指数和测算的平均合理运输成本信息逐渐得到当地货运市场的认可,成为反映当地货运市场运价行情变化、运输成本波动的“指示器”和“风向标”,成为指导运输价格与运输成本联动、市场合理议价、生产经营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并且对建立道路货运运力退出机制、市场合理调控运力、实现供求关系基本平衡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价格与成本监测试点工作成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关注和采信,国家发改委参考了道路货物运输价格变化和公铁两种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以此推动铁路货运价格改革;国家统计局通过制定《交通运输与邮政业价格统计调查制度(试行)》将交通运输部开展的全国道路货运市场监测运价信息和运价指数信息纳入国家统计体系。
  根据工作计划,交通运输部将于今年开始在全国推进道路货物运输价格与成本监测工作,在现有监测内容基础上,进一步丰富道路货运市场监测体系,并全面开展道路货运市场监测预警和运行分析。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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