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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重点攻坚 保障运输平安

2015-05-12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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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源头监管。托运是危化品道路运输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但长久以来,各部门没有对危化品托运环节进行有效监管,导致托运人将危化品交付给不具备资格的企业运输的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大量存在,产生了较大危害,湖南“7·19”事故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为加强危化品托运环节监管,国务院安委办和交通运输部去年对严格查处危险货物违法托运行为进行了部署。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的情况向同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的检查督查,对违规装载托运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各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积极推进危险货物电子运单试点,强化运输过程监管。电子运单制度是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探索,更是破解行业安全管理难题的重要抓手。交通运输部已经安排部署了试点工作,北京、江苏、浙江、四川、重庆、陕西六省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试点取得实效。其他省份也可结合实际,按照部试点方案的要求,积极探索实施电子运单管理制度。
  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加快危险品运输行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发展企业联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兼并重组要由企业平等协商、自主自愿地开展,坚持市场化运作;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努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
  强化异地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当前,货运车辆异地经营的问题比较突出,据初步统计,在河南、山东两个运输大省的货运车辆信息未接入全国系统的情况下,全国仍有约7.8万辆货车在异地运营。其中,最多的2个省,安徽约3.5万辆货车,河北约2万辆货车,在外地运营。外籍车辆主要经营地分别是浙江1.2万辆,江苏和广东各约9千辆。虽然因技术原因,现在还不能把危货车辆和普货车辆区分出来。但从上面的数据也可以分析出,危险品运输车辆异地经营的问题也很突出。因此,各地要充分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加强对异地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车辆营运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外地车辆路检路查,并将查处到的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对于异地经营三个月以上的车辆,要落实备案制度,纳入经营地日常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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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车辆标准化水平
  交通运输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梳理健全货运车辆标准体系,积极推广应用标准化车型。通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行为,提高车辆装备标准化水平。近期,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订GB18565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并集中开展宣传和培训教育。各省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做好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把营运车辆安全技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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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提升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水平。交通运输部在苏州现场会上提出,在今年6月底前车辆入网率要达到95%以上。从2月份的统计情况来看,各省已上报的车辆基础数据共有71.4万辆;联网联控系统“两客一危”入网车辆总数为65.2万辆,入网率为91.3%,比上月增长6.68%。其中,车辆入网率最高的三个省份为陕西、海南和江苏,分别在99%以上,最低的三个省是西藏、青海和内蒙古,都在60%以下;“两客一危”车辆上线率为81.5%,比1月份增长4.84%。上线率最高的三个省为四川、陕西和海南,分别在98%以上,最低的三个省是西藏、山西和青海,分别在35%以下,这些上线率、入网率较低的省市要加快进度。各地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研究推动动态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联网售票、客运站报班、包车信息监管、危货电子运单等信息化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动态数据与静态数据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要督促企业研究应用动态监控数据,科学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健全制度严格考核。根据2月份的通报情况,考核得分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别是陕西、辽宁和宁夏,排在后面的三个省是西藏、广西和黑龙江。各地要认真按照部通报的情况,分析梳理本地区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逐条整改。各省也要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对市、县的管理部门考核,市、县管理部门要对企业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营运车辆审验依据,对考核结果比较差的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重点督查,督促抓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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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道路运输
  打非治违行动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当地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道路运输联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重点打击危险货物非法运输、旅游包车违法违规运输和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行为。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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